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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肉與刀俎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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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時候,一次和小雯同學一起吃飯被問及基督徒是否反對殺生,我說不反對。今年春節的時候她就向我談起過素食,向我訴說若干好處,此次又提,但是她還是和我一起吃了肉,不知道是考慮到我的感受、使我不致尷尬,還是本來就非嚴格的素食者。後來吃著吃著,她自己也說,不吃動物還是爲著心可以安寧,說到底還是爲了自己。
我想她也反對皮毛的服飾鞋包,上個星期是在小雯同學的人人分享中看到UGG雪地靴製作前剝羊皮的一組照片,後來又見S小葉子也轉了同樣的分享,底下有人大約是覺得她做作,於是喝她道“有種別吃肉”。我覺得吃喝和穿用的問題還得分開,孰可忍孰不可忍,是根據程度來決定、而非依照“殺死”這一行為一概而論的。照基督教的觀念,首先動植物給人做食物、衣裳是出於神的安排,人在全地行管理亦是神的託付,因此動物是“可以”被殺死的;接下來,“贖罪祭”也與動物的死亡相關聯,從亞當夏娃被趕出園子后以獸皮蔽體,到挪亞出方舟、以動物獻祭,再到申命記中繁瑣的獻祭條例,最後至耶穌釘十字架、做萬人的挽回祭,都與“流血”、“死亡”密不可分,所以這些時候,動物是“應該”被殺死的。所以殺死動物和殺死人不同,有可以有不可以,這其中的標準還要討論。
出於肚腹的考慮,爲了生命活動而食用動物,我覺得不必感到任何抱歉。如果有負擔要素食或者響應“素食星期一”的號召當然也很好,上帝說“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都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 亞當夏娃在園中,吃的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創2:16),沒有主張應該肉食。如果有選擇性地不吃葷,不管出於什麽樣的考慮,也都可以。舊約時代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列舉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猶太人便遵照著可食與不可食(利未記11),新約時代救恩臨到希臘人、外邦人,彼得看到天上降下各種走獸昆蟲與飛鳥(徒10:11-16),從不曾吃過俗物和不潔淨的物如今不再被這樣分別出來。初中時一個信佛的同桌,遇到愛大閘蟹和不可殺生的兩難,於是專買死蟹食用。還有已經漢化得不露痕跡的回族同學,對不吃豬肉的意義沒什麽概念,只是遵照習慣不吃豬肉。或者有人因為寵物的關係不吃狗肉兔肉,或者見過屠殺、切塊,於是產生陰影而不吃,同時覺得水產之類仍然可以食用。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不管吃的不吃,都有各人的理由,都應該尊重。保羅“說有人信百物都可以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2-3),這條法則在非基督徒身上同樣適用的。有的人出於恐懼、厭惡等感受而拒絕吃肉,有的人沒有類似的感覺,只是似乎要倒過來說,“不吃的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要認為吃的人便是麻木、冷血,不要用是否支持素食來衡量別人是否有同情心,而“吃的人不可論斷不吃的人”,不要以為認為不吃的人就是做作,我相信對許多不吃的人而言,那種對動物屍體的反感是真實、富有衝擊力的。要說是否支持少食或不食葷,我出於身體健康、減少污染的理由我很支持,要說“餵養動物的糧食比這些動物本身能養活更多的人”,這個理念很好,但是行起來只要看作是個人的獨善其身就好、不要追求到底能實際上在社會上起到怎麼樣的影響力。如果為著“眾生平等”的理由呼籲不殺生,那恐怕就很難說這背後的動機究竟是出於對仁愛、恩賜的渴慕還是只為著自己的心安理得。
出於遮蓋的需要,動物的毛皮、骨、角都會為人所用。動物毛皮在滿足保暖和蔽體的需要中作用可以越來越小的,一方面科技可以提供替代材料,另一方面城市生活方式也在改變。但是實用以外的需求還是很大,雖然不知道統計數字,不知道死去的動物是否有上升或者有多大的上升,但是就我眼所見的來說,更多的人可以消費、個人也可以消費更多真皮、象牙甚至玳瑁的物品。大概也是某種“平民社會”的特徵,奢侈品以外的產品,真毛真皮真象牙在物品上的使用可以出現質劣、量少等現象,就如唐末的劣質銅鏡,這不說明手工藝和藝術水平的倒退,只是說明了平民需要的增長。大量替代材料的應用也是平民需要增長的證明。我覺得這樣不錯,人造毛皮的包和鞋如果性價比高,使用他們就可以起到減少使用動物的作用,如果質量差,那選真皮的包和鞋以保證較長的使用壽命也無可厚非。
如上講到的均為合理範圍內的需要,一定程度上的“喜愛”和“想要”。只是在如何界定“需要”與“慾望”則見仁見智了,除了極端的慾望大部份人會其有一個一致的判斷外,“合理”與“非合理”之間的界線因人而異。去年買了我唯一的一個牛皮書包,下鋪的姑娘買了PU皮書包,我忘記她是反對殺動物的素食者,無意中在她面前提到牛皮的品質較好、PU皮較差。隨後她悄悄在人人上說,不管東西品質怎樣,反正她就是看不下去動物因為人的慾望而死。為此我則悄悄感到抱歉,為著沒顧及她的感受,而不是爲了使用真皮。我有少數幾雙的真皮鞋子和一個包,我沒有追求這些,這樣就好了。對於下鋪的姑娘,宿舍同學試圖引誘、說服她吃肉,沒有成功,我倒是沒有想過改變她。在吃的方面,更覺無愧。
媽媽不用、也不支持我用仿皮,理由是“廉價”和“品質差”。我是很支持使用高品質的東西,但是我不苟同代用品一定品質差。聊下去后弄明白她不接受的實際上是視覺效果的“不高級”。若要它在動物的生命和高級效果之間選一選,她會選後者,比如她那些象牙飾品,她說大象已經死了,若是不用,不是白死了么。我知道另外會有人說,如果大家都堅持不用,最多浪費掉目前已經有的這一些,以後新被殺死的動物會越來越少。可我沒再說下去,因為大家的標準真的差太多,對另外很多人而言,動物是野生或養殖的也會影響他們最終決定是否使用它們。
真正應該反對,並且是堅決反對的,其實是濫用。這會兒想到的濫用有三種,其一是數量上大大超過需要,即“無度”;其二用在並不主要的目的上,曰“奢侈”;其三是致死動物的手段超過必要,以致全無人性,是為“殘忍”。前兩種或者只是隱性的殘忍,第三種就是直白的暴力了。三者常常相聯,例子不勝枚舉,比如獵殺藏羚羊製作沙圖什披肩,濫用三要素俱全。不過在這裡特別辟出段落來談的,是比較脫離前兩者的第三種濫用——可以包含也可以不包含經濟利益的虐待,正是應著近期貓撲上瘋轉還招來人肉的成都女大學生虐兔視頻和社會討論說的。
虐待應當被放到形而上的層面上去談,因為虐待的行為作用于人的心靈,滿足的是內裏的需要。還是先來說說食用和穿著領域里的情況。食品工業中的著名案例自然是KFC的虐雞案,這虐是雙方面的,一來這雞的自然習性已被破壞、完全因著人的需要、被強行改造成為倚賴工業模式而膨脹起來的肉團,是為隱性的虐待——雖沒見過圖片,不知究竟“無眼說”、“無毛說”、“>2翅和腿說”哪個是真,但其成為吹氣球一樣飛速生長的變態雞是盡人皆知的;二來亦有視頻爆出海外的KFC專用雞養殖場內有虐雞情況發生,這是結結實實的拳腳暴力。再說每天屠宰場的工人,每天面對用於不管是食品還是製造業的牲口,若不是洗手不幹,那不是變態也是麻木了。后兩類可憐的人,對動物做出各樣不在這種精神壓力之下的人無法理解的行為,是爲了填補一些空缺、釋放一些重擔。是這種虐待。
前幾年的虐貓和這次的虐兔有個共同點就是有上家雇人、并拍攝製作成片,出售給特殊性癖好者觀看。不要說過程了,單看長髮飄飄笑靨盈盈的女孩舉起小兔子輕輕蹭蹭,想到之後可能的種種都覺得受不了。有句zilu去看話劇中途傳出來的話,叫做“你面若桃花、心似寒冬”,說客氣一點是這樣。因為性的慾望是個黑洞,變態的需要無論如何是填不滿的。在虐待面前,作為消費者去購買觀看權甚至參與權的大有人在,更別說看客是路過的普通人;而飽受各種畸形身心靈摧殘的對象是人都十分普遍,動物受害似乎就顯得微不足道了。所以,視頻爆出來不奇怪,有人愛看虐殺動物的不奇怪,有人看了能興奮不奇怪,因為身處性的黑洞以外的人,永遠對黑洞的理性認識比這黑洞要淺。與性變態有關的虐待,開專題連載都不嫌多不嫌深的,這裡我力不從心,只說這一點好了。總之無論如何,虐待是要禁絕的,因為這背後不是基本需要,而是靈的墮落。
視線暫時離開顯示器望向天花板,想像一下耶和華悅納燔祭之馨香,方知這動物的死和之前的不可相提並論,人在殺死動物時的心情亦大有不同。若在罪中不為神悅納,若按著自己的意思獻凡火也不為神悅納,因為只有合神心意的祭才蒙悅納,因此獻祭不可不潔淨,不可不莊重。
順便提一提“眾生平等”。客觀上來看,眾生實際上就不平等,怎麼可能平等?我認為這句話為人欣賞,是因其反映出的良好願望和理念:甚願眾生平等,彼此尊重,無偏見無欺壓無暴力,“我”也願意為這樣的願景做一些什麽。要說這句話背後真正的價值,恐怕不是在於它究竟能為人在處理與其他生物之間的關係上提供多么完美的方案,而是在於背後仁愛、憐憫和謙卑的品質為人心所渴慕。
有一次在淘寶上的一家民族風服飾店看到掌櫃寫了一句:“在我們這裡沒有上帝,只有朋友;我們相信眾生平等,不相信盛氣淩人”。我起先一愣,後來想她可能指著“顧客是上帝”這句說的吧。顧客與掌櫃彼此禮貌、尊重,這說得十分誠懇,不過用對上帝造成誤解的言語,遇到了還是忍不住要說兩句。有誰比耶穌更柔和謙卑呢?不願負耶穌的軛、學習他謙卑柔和的樣式,反而是因為人在罪裏面的盛氣淩人啊。扯開去了。
再回來創世記,起初上帝給人管理土地的權柄來自神,是無罪的潔淨的,犯罪墮落后權柄不再,再做什麽便是憑著自己,在罪中做的。在對待動物這件事上,我認為還是要有神的標準:用神的眼光看待治理、用神的權柄進行治理,行在神合乎中道的旨意中最好。人自己的正義,到底是那麼局限,不是沒有正義的力量、尺度和智慧,就是沒有有力量、尺度和智慧的正義,這樣的話,就一樣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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